据报道,马来西亚公司SapuraKencana近日宣布,公司已经获得了3份租船合同以及1份续租合同,总价值约为23亿马来西亚币(约合7亿美元)。
其中,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租赁了2艘钻井支持驳船“SKD T-9”号及“SKD T-10”号,租期分别为5年及3年,两笔合同中均包含2年期备选租约。按照合同要求,这2艘钻井支持驳船将在马来西亚地区运营。其中,“SKD T-9”号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SKD T-10”号合同期限为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
与此同时,美国石油巨头雪佛龙公司租赁了1艘钻井支持驳船“SKD T-18”号,租期5年。按照合同要求,“SKD T-18”号将在泰国地区运营,在当地进行海上开发钻井活动。这笔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6月至2019年5月。
另外,英国石油公司(BP)续租了1艘钻井支持驳船“SKD Jaya”号,续租期1年。按照合同要求,“SKD Jaya”号将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地区运营进行海上开发钻进活动。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