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海工船建造商Nam Cheong的破产保护申请已经得到了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批准,初始期限为六个月。
新加坡高等法院在10月27日同意了Nam Cheong的破产保护申请。Nam Cheong表示,因此,在未来六个月内,债权人无法指定接管人或经理人、也无法对Nam Cheong进行任何行动或诉讼、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对其财产强制实施安全行为。
Nam Cheong将在从10月27日开始的三个月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Nam Cheong的重组安排计划进行投票表决。
由于油价疲软以及海工市场低迷,Nam Cheong在今年4月决定寻求财务重组。7月,作为财务重组的措施之一, Nam Cheong决定暂时中止偿还债务,并聘请了普华永道作为金融顾问,协助其选择恰当的重组方式。10月6日,Nam Cheong在新加坡申请破产保护。Nam Cheong希望维持公司资产,并对公司债务进行有效的重组。
Nam Cheong的商业策略是投机建造海工支援船(OSV)用以库存,在接近完工时找到买家,从而获得更好的价格;如果未能找到买家,Nam Cheong将会暂时把新建OSV纳入自己名下的船队。
在过去两年来,由于海工市场的严重低迷,Nam Cheong有大量待交付的OSV未能找到买家。同时,已经确认了订单的客户也纷纷选择延期交付甚至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