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重工自2006年向海洋工程装备和特种工程船转型以来,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随着公司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科技研发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开展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非常严格。除对企业的产品范围、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方面严格要求外,还对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科技人员占职工比率、研发人员占职工比率、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率等指标进行硬性量化要求,而且须经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联合认定管理机构集中封闭式评审。认定时间长、资料多、难度大,招商重工2010年、2011年两次组织申报但皆未能如愿。
2012年招商重工组织第三次申报,终于获得国家认定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日前,公司获得深圳市创新委员会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我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三年有效期内,每年企业所得税减免至15%,一般企业为25%,每年的研发费用均可加计扣除。粗略计算每年可节约税务成本3100万左右。同时,公司还可以申报政府专项科技奖金扶持和贷款贴息、享受高级人才引进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