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深海工程产业需重视海上环保

2012-06-01 17:08:50   来源:国际海洋工程网   我有话要说

随着深海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海王环保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注,近年来频发的漏油事故也对石油技术装备制造业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5月22日,“2012 海上环保及安全高峰论坛深海工程产业峰会”在南京“中船展”开幕前夕举行,来自石油公司、海工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的近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峰会就海上环保安全产业的发展前景、油污事件的救济途径与立法建议、深海油气装置产业的未来发展等热点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与会专家都对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和渤海漏油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深表痛惜。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首席顾问赵志明认为,没有成熟、配套、可靠的石油技术装备作保障,轻易进行深海石油钻采作业,一旦酿成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将是无法挽回的,石油技术装备可以改变石油产业发展面貌,既可将石油事业推向顶峰,也可将其推到谷底。

对比国外能源行业管理经验及事故处置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主任姜鑫民指出,目前,我国在应对溢油等安全生产事故时的信息披露机制还存在缺陷,能源开发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不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法制法规建设也相对滞后。因此,我国应尽快成立独立透明的能源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能源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开发过程中建立并完善环境评价体制,建立高效的赔偿机制和进行严格的生态管制,为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峰会上,能源行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成了众多与会专家关注的焦点。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岳文辉就“康菲”溢油事件提出了多项立法建议。他表示,应尽早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由于当下我国还没有生态赔偿的相关规定,一旦污染发生,很难评估环境污染导致损害的具体赔偿金额,往往是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一次性罚款了事,而最终为长期环境污染买单的还是政府和当地居民。其次,国内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第三方环境评估制度和环境基金制度等,同时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防治石油污染环境的技术规程,将各种成熟的技术和规则纳人法律,从而有效维护海洋的生态平衡。

除了能源产业管理及法律法规的缺陷,我国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方面也与海外先进国家存在差距。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研究员赵耕贤指出,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应积极探索海洋装备的新型式,增强总包能力,加速与国际上知名企业的合作,潜心研究深海装备的钻井系统,特别是要关注我国海域环境特点与地质条件,尽快形成并提高国内配套能力。在海工配套设备的国产化方面,赵耕贤认为,我国海工装备业的首要任务是切实调查“家底”,合理规划,要对国产设备供应商的培育等进行统筹安排,组建配套设备厂商之间的联盟,建立专业队伍,紧跟国际海工的前沿技术,优势互补。另一方面,要推进国际间的合作,加强与国际著名设备厂商的技术交流,引进专利技术,加速设备与系统的国产化,出台或采取相应的政策来鼓励民族工业的发展,从而为我国的深海战略提供装备保障。

综合动态排行

  1. “勘探三号”新型7000米动态井架安装成功
  2. 中国钻井之王
  3. 中远船务王宇航董事长会见ENGEVIX高层
  4. 中国首例浮托作业平台在南海成功安装
  5. 萧汉强,不为人知的海洋卫士
  6. 海门港新区海工装备产业加速崛起
  7. 海工装备正式“入编”战略新兴产业
  8. 克瓦纳海工设计公司落户青岛
  9. ABS Group将亮相海工模块结构会议
  10. 沈志平:总设计师的“平凡故事”

热点推荐